问题 | 刑事拘留侦查时间为多长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在实施刑事拘留措施后的侦查时间通常不得超出两个月。
对于案情复杂且难以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侦破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延长侦查期限一个月。 特别情况下,如果涉及到交通状况极不便利的偏远地区所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大型犯罪团伙案件以及流窜犯所涉的重大复杂案件等,若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且取证工作面临巨大挑战,此类案件经过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可以适当延长侦查期限至两个月。 当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依相关规定延长侦查期限直至期限届满,但仍未能完成侦查任务的,此类案件也可由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经过批准或决定,再次延长侦查期限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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