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范围有多大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适用范围主要覆盖以下几种情况:首先,行为人正处于预备阶段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犯罪活动或者在犯罪发生之后立即被发现的;
其次,被害方或者目击证人指控其犯下罪行者; 再次,在当事人身边或者住所处发现了能够证明其罪行的直接证据; 还有,犯罪行为发生后,行为人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者在逃亡过程中; 另外,存在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等可能性的情况; 最后,行为人不愿意透露真实姓名和住址且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重大作案嫌犯迹象时,皆可予以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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