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什么事情会被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乃司法实务中常见的执法手段,主要适用于下列七种情形:一则,行为人正处于准备实施犯罪阶段或正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或于犯罪行为完成之后即刻被侦查机关察觉的;
二则,受到受害者或目击证人当面指控其犯下罪行的; 三则,在其居所或者人身周围发现证据确凿证明其涉嫌犯罪的; 四则,在犯罪之后尚未来得及采取相应措施自首或逃离现场,意图自杀或逃逸的; 五则,具备销毁、篡改证物或串供可能性的犯罪嫌疑人; 六则,未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无法确定的; 七则,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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