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了家属什么时候能见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令条款规定,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关于当事人在拘留期间与其亲属之间的相见事宜是受到严格限制的。
在犯罪嫌疑人处于被监管拘留状态之下且未得到相应的审判结论之前,仅有被特许的辩护律师才有资格与之进行会面交流及通讯接触。 此外,经过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批准的其他辩护人,同样具备合法的身份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会晤交谈及通讯联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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