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跟逮捕的区别在哪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在情势紧急之下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持续的时间不会超过37日。
反之,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并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长期羁押的强制手段。 然而,逮捕之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来说不能够超过两个月。 相比较而言,刑事拘留在适用条件上具有较为宽泛的特性,而逮捕的适用条件则显得更加严苛,这主要表现在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已经存在犯罪事实,并且预测到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仅仅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足以防范潜在的社会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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