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24小时后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施行24小时的刑事拘留之后,公共安全机构会依据案情的实际状况采取差异化的处置策略。
若公安部门认定被拘留者有必要收押,则应在拘留之日起的三日内,向所属区域的检察机关提交审核申请; 碰到特定情形,延展审核批准的时限可将一天至四天纳入考虑范围内。 针对常跨区作案、频发犯罪行为或团伙性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核获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续至三十日之久。 然而,若是公共安全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不应该对该人员实施拘留的情况出现,他们必须无条件地立即释放该人员,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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