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不判刑怎么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羁押本质上并非一种刑法处罚方式,而是仅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存在。
然而,若在实施刑事羁押之后,经由深入调查发现并无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较低,不足以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则不会留下任何犯罪记录。 然而,倘若在刑事羁押过程中,被确证存在违法犯罪行为且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那么便极有可能会留下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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