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亲属可以会见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执行刑事拘留期间,作为亲属的您通常无法会面了解案情的犯罪嫌疑人。
此项措施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案之案件,在进行严肃的侦查程序过程中,遇到了法定且紧急的状况之时,依法对现行犯罪者或具有重大恶劣嫌疑之人员实行的临时剥夺其自由权利的强制性手段。 在这一期间,我们主要就是要确保侦查工作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同时也能有效避免可能出现的串供等不良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