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多久下逮捕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盗窃罪的逮捕问题,实际上并无严格的截止期限规定。
普遍而言,公安机关在确认有必要对拘役者提出逮捕申请时,应于其拘留结束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相应文件以待审查批复。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特殊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流窜犯罪、多起违法行为以及集体违法等情况,可将申请审批的时限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若涉及到上述情节严重的嫌疑人,公安部门还可申请将审批时限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内。 同时,人民检察院需自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书面申请之日起的七日内,做出准许逮捕或拒绝批捕的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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