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算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又称短期逮捕)乃由公安机构与人民检察院在接手处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遇到了必须立刻采取的合规紧急状况时,对于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所施行的短暂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手段。
刑事拘留并非刑事制裁形式,实为一项强制性措施而已。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司法程序的顺畅进行,防范犯罪嫌疑人逃逸、销毁证据等行为的发生。 然而,被刑事拘留并不代表着必然的罪行认定,仅表明在侦查阶段被怀疑存在犯罪嫌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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