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侦查期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公安机关通常情况下所享有的调查期间一般不应超过两个月。
然而,对于那些案情审理较为复杂、期限已届满而未能完成所有审查步骤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适当延长一个月的期限。 此外,若调查对象位于交通极为不便的偏远地区,或者牵涉的案件属于重大且复杂的严重犯罪团伙事件、涉及地域广泛且嫌疑人流动性大的流窜作案案件、以及犯罪行为性质特殊、取证难度极大的重大复杂案件等,经过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可以将调查期限延长至两个月。 对于那些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若按照相关规定延长了调查期限但仍然无法完成全部调查工作,则可再次向省级、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进一步延长调查期限两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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