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到检察院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刑法规定,在刑事拘留之后,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需要在三天之内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以进行审查和批准逮捕,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这一期限可以适当延长,最长可延长四天。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他们所涉及到的严重案件,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则可以进一步延长至三十天。 受到严格保护的是,检察机关应该在收到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呈交上来的审查批准逮捕书后的七天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逮捕之后,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一般来说不得超过两个月。 然而,对于那些案情复杂且期限已经届满仍然无法结束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 如果符合特定条件,还可以再次延长。 在侦查工作结束之后,案件将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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