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警察对小孩用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常规的执法环境中,警察通常不愿轻易对少年儿童采用刑事拘留手段。
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有着专门的规范与权衡因素。 在大部分司法管辖地区,对于尚未达到特定年龄阶段的孩子来说,即便他们被怀疑涉及到犯罪活动,往往也是优先考虑采取诸如教育改造、爱心感化等非拘禁性的处理方式。 之所以如此安排,主要源于儿童正处在心理和认知发展的关键阶段,他们更加需要得到恰当的引导与帮助,而并非草率地赋予刑事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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