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三十日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方式值得我们注意。
具体而言,该期限应以自然日为基本单位,自公安机关正式向犯罪嫌疑人宣告其被拘禁之日起计算,直至第三十个自然日截止。 在此期间内,首尾两日均不纳入计算范围之内。 如果该期最后一天恰逢法定节假日,那么应当将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该期限的终结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期间及其计算】期间以时、日、月计算。 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 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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