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会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中,在经过37天的刑事拘留之后,当事人是否会被判定入狱服刑并非如此轻易就能做出简单概括的结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刑事拘留仅仅作为一项法律程序上的强制手段,并不代表着必定会导致被定罪并处以徒刑监禁。 然而,若是在这段时间内,公安机关依据调查取证的结果而决定犯罪证据充足时,他们将有权利向相关司法部门提出对该嫌疑人进行逮捕的请求,而当证据缺失时,也存在嫌疑对象被释放的可能性。 一旦嫌疑人获得了批准逮捕,那么按照常规的法律流程将会经历检察院的审查起诉以及法官的审判过程。 如若最终鉴定为有罪,并被判处实际服刑期限的情况下,那他将会面临牢狱之灾; 然而,若审判结果被判定无罪或是给予缓期执行等较为宽限的处罚,那么他将有可能免受牢狱之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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