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怎样做到不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拘留阶段之后,得以获得不起诉处理的情况往往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证据缺失的问题可能导致检察官无法充分证实嫌疑人确实涉嫌犯罪;
其次,当犯罪情节显而易见地轻微,甚至不符合刑法规定的应受处罚标准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免予刑罚; 最后,当案件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事实,作为公诉方的检察院很有可能会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同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揭发他人罪行或者立下大功,又或者是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由于其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同样有可能得到不起诉的处理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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