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从哪里算起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体系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执行日期通常是从公安机关向其宣读、宣布犯罪嫌疑人行使刑事拘留权利的时刻开始计算。
不难理解,公安机关人员通常会依据司法程序,对犯罪嫌疑人出示相关的拘留证明文件,并当面宣告关于实行拘留权力的决定,而此瞬间便被视为刑事拘留的正式启动时间。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虽然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但是在法律层面上,对于刑事拘留的执行标准和原则始终保持着一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