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间算羁押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刑事拘留这一措施可被视为一种羁押行为之一。
刑事拘留乃是国家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直接负责处理的各项案件进行侦查工作时,在面临诸如严重威胁社会治安等法定紧急状况之时,针对当前犯嫌或者重大嫌疑之人而采取的一种暂时性地剥夺他们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在刑事拘留这一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受到严格的限制,当然因此而落入了羁押这一形式之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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