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刑事拘留会不会有案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制度本身并未记载于个人档案之中被称之为“案底”。
究其原因,刑事拘留作为一种暂时的强制性司法措施,非传统意义上的刑事制裁之举。 然而,若在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过程中,相关人员被判定有罪而受到了正式的刑事审判与惩罚,此时便将在其档案中记录下陈述其罪状的历史案件。 反之,若终审报告确认其无辜或案件最终得到撤诉处理,则原有的案底将不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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