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单位解除合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行为并不必然致使所在企业行使解除合约之权利。
刑事拘留其实乃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本身并不等同于涉案人员必定构成犯罪。 然而,若最终该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而被依法追责,那么相关企业便有权利提出终止雇佣关系。 在此情况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状及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一般而言,倘若企业决定宣布解除合同,必须维护公正、合法且合乎常理之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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