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六个月会上法庭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限为37天之内,若在此时间段内未能获释,则该嫌疑人极有可能已由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批准实施逮捕措施。
而在逮捕后,相关犯罪嫌疑人均需经过由人民检察院进行的审查起诉环节,紧接着便需要接受法院的公开审理判决。 然而,并非所有处于羁押期长达六个月的犯罪嫌疑人最终都将走上法庭接受审判,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是否充足有力。 若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罪行,那么该案就有可能无法进入审判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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