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执罪立案后多久抓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立案之后,关于采取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否有一个固定的准则,其实是无法确定的。
通常来说,公安局等司法机构在立案之后开展调查工作期间,需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其所能收集到的证据资料的进度,才能最终确定什么时候适宜采取刑事拘留这样的强制性措施。 这个过程可能很迅速,但有时候由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相关的证据及案件相关情形,所以也可能需要一段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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