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如何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程序,通常情况下是经由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做出决定并负责执行。
执行过程中,警方必须向被拘留者展示拘留证书,紧接着必须立刻将其转送到看守所予以严密监管,且送达时间不可超出24个小时。 在实施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必须对被拘留者进行审问询问。 与此同时,也需要及时通知被拘留者的亲属,不过对于无法通知到或者存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恐怖活动犯罪嫌疑的情况,则可以考虑不通知家属以避免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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