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以后一直都有案底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刑事司法采取的强制手段,并不必然导致个人拥有案底记录。
案底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涉嫌犯罪而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经审判确定有罪后所留下的法律记录。 因此,只有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拘留之后,经过进一步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接受了相应的刑事处罚时,才会产生案底记录。 然而,若案件在后续审理过程中被撤销、不起诉或者被宣告无罪,那么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将不会留下案底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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