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回事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并非同一概念。
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之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因遇法定义务的紧迫状况,对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手段。 反之,行政拘留乃为公安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普通公民施以限制其人身自由之惩罚措施。 相较之下,前者主要针对犯罪嫌疑人,后者则主要应对一般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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