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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所要多久才能释放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刑事拘留的释放时限,这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独特结构和证据的充分程度来进行综合评估。
通常情况下,若由公安部门经过深入调查并确认嫌疑人并不构罪或证据尚显不足,那么他们有责任在当事人被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依法解除其人身自由限制。
然而,若因特殊事件而导致案件情况复杂化,公安部门可能会申请将此期限延长七个工作日。
另外对于那些涉嫌多起犯罪行为、团伙协作实施犯罪或是频繁流窜于全国各地实施违法活动的重大嫌疑人来说,最长可获得延长至三十个自然日的刑拘延期。
当检察机关收悉公安部门提交的批捕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后,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相应的批准逮捕或否决决定。
倘若不予批捕,则公安部门应尽快在接获通知之日起释放被拘留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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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0:1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