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多几个工作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可以长达37天,但这是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才会发生的。
若公安机构认为有必要对拘留在押人员进行逮捕,通常应在拘留开始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和批准。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人,提交审查和批准的期限可延长至最多4个工作日。 此外,人民检察院也必须在收到公安机构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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