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刑事拘留是有证据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嫌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就已经有了确切的证据能够显示该嫌疑人存在罪行。
实际上,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强制性的特殊措施,通常在公安机关判断发生了严重的犯罪活动,需要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并且情况紧迫、刻不容缓之时才会实施。 在此过程中,虽然或多或少可能存在一些有助于揭示嫌疑人犯罪可能性的初步线索及证据,但是这些证据未必足以支撑对嫌疑人进行判定罪责所需要的法律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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