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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什么程序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通常需遵守以下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案件调查期间,如对现已犯下罪行或存在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情况持有怀疑,且相信需要采取拘留措施以获取更深入的调查证据,则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详细说明相关的情况及理由,同时呈递到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处审批,负责人批准后签发《拘留证》。
在实施拘留行为的时候,应向被拘留人员展示相关的《拘留证》,并要求其在《拘留证》上签字、按压指纹。
拘留结束之后,必须立即将被拘留者送往看守所进行羁押,最多不超过24个小时。
除非出现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可能影响侦查工作的特殊情况外,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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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4: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