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之后可以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监视居住措施后,在特殊场合中仍可采取刑事拘留的方式来执行处理。
若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这一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且情节较为严重; 或者在监视居住期间又发现了新的犯罪行为,以及之前认定的犯罪证据出现重大变动等情况之一时,均可将其转换为刑事拘留的形式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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