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最长多久被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而言,我国刑法中的刑事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在此期间内,若公安机关依据其侦查结果判断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措施,则需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请求批准。 检察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倘若获得检察院之批准,此案件将继续由公安机关进行深入调查取证,然后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部以及法院进行审判阶段。 然而,具体从刑事拘留开始到最后定罪量刑所需耗费的时间跨度却往往受到诸多外部因素,如案情的复杂性及证据的采集状况等的影响与制约。 总体上说,完成整个司法流程可能需要数个月甚或更久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