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不要到法院去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这一程序一般并不需要延伸至法院层面上。
刑事拘留,系指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经手的案件的侦查过程中,遭遇法定的突发性紧急状况时,对于当下正在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依法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进而进行强制性的拘禁措施。 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经过刑事拘留之后的案件将在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内部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以及审查起诉等环节。 唯有当检察院正式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该案件才能真正进入到法院进行审判的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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