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没放人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拘留在既未获释又无后续动作的情况下,我们须对具体境况做细致解析。
若刑事拘留的期限已然届满,那么相关部门或将决定是否释放被拘留者,或者直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以获取批准进行逮捕。 倘若您自感公安部门曾做出不当的拘留举措,那么您有权向上级机关提起申诉或者申请行政复议,亦可向检察机关提起申诉。 而若案件尚处在常规的调查阶段,其拘留人员未能获释很可能归咎于案件仍需进一步探究取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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