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超37天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刑事拘留逾越37个自然日未必注定将面临审判结果。
刑事拘留仅仅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手段,超出这个天数则可能源于案件处理的繁复性或存在其他综合特殊状况。 若在调查取证及审查起诉环节后,证明具备充足证据证实罪行之实情,那么不得不提请人民检察院展开公诉程序并最终进行判决; 然而,倘若证据尚显不足,则可能需要对强制措施进行调整甚至撤销此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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