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要多久才能放出来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羁押期限的结束时间依诸多要素而定。
普遍来看,警方若基于调查的需求而需要将某人进行犯罪拘留,那么应在拘留期结束前的三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若是处于特定条件下,例如频繁犯案、团伙活动等重大嫌疑人,递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伸至上浮一天到四日。 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逮捕申请之后的七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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