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大约几天放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37个自然日内进行释放。
公安机关对于已进行拘留的人员,若认为存在必要逮捕的情形,应在拘留期结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由其审查并批准是否继续羁押。 如有特殊原因,可酌情将此期限延长1-4个工作日。 对于那些跨区域作案或多次惯犯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申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 收到公安机关提出的批准/不批准逮捕的申请书起的7个工作日内,人民检察院需做出正式回应,批准或否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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