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不是就已经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法律规定,被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的人士,往往表明涉案行为已被有关部门正式立案调查。
刑事拘留乃公安机构或者检察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过程中所采用的,针对现行罪犯或重大嫌疑人员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从一般的操作来看,实施刑事拘留并非随意之举,必须要有充分确凿的证据来证实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同时拘留所采取的措施也应有助于案件的深入侦查和相关证据的收集。 因此,当个人面临刑事拘留的情况时,实际上就已经进入到刑事诉讼程序的侦查环节之中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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