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一般拘留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概为三十七天。
在此期间内,若公安部门推断被拘留人员涉嫌犯罪行为,但认为需要采取逮捕措施时,应在拘留有效期内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向上述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案件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团伙作案等复杂因素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需在收到公安机关完整的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重要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