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时间最长多久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侦查期间的羁押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月之久。
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调查期限届满后仍无法完成调查任务的案件,经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并得到批准之后,则可将其周期延长至一个月。 然而,如符合下述条件中的任何一项,则可根据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顺次延长至第三个月乃至第四个月: 1.地处偏远且交通极为不便的地区所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2.涉及重大犯罪团伙的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行为涉及范围广泛且取证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按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延长了调查期限,但仍然未能完成调查工作,那么经过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或决定,还可以再次延长两个月的调查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案件的复杂程度各异,具体的羁押与判刑时间会有所区别。 但总的来说,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遵守法律规定,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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