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拘留通知书后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接到刑拘通知书之后,请务必保持沉着冷静。
此刻,阁下必须迅速判定拘役的性质,究竟是属于行政处罚措施中的临时羁押?还是刑事诉讼流程中的强制性措施之一——刑事拘留?要是前者,拘留的期限通常比较短暂,通常不会超出15个自然日。 在这段时间里,您需要为被拘留人支出必要的生活必需品,以便于他们在拘留场所内部拥有基本的舒适度。 至于后者,即刑事拘留,那么问题就显得相当严重。 面临这样的状况,阁下应该立即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 这样的话,专业律师在侦查阶段能够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相关的申诉、控告事宜等等方面的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委托辩护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委托辩护的形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的告知义务】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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