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害刑拘多少天结案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轻伤犯罪案件的调查及处理过程,其结案日期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案件本身的复杂性、证据收集的难度以及司法程序的时限等等。
通常而言,若是案件较为简单明了且证明确凿充足,有望在数个月之内完成结案工作; 然而,若案件错综复杂,则可能需要耗费长达一年乃至更久的时间才能得出结论。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公安部门对于已被拘留的嫌疑人,如认为其罪行严重到需进行逮捕,应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递交审查批捕申请。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日期可延长一天乃至四天。 至于那些流窜犯、累次罪犯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捕的日期则可延长至三十天。 人民检察院将在收到公安部门提交的审查批捕申请书之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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