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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折抵刑期具体怎么计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拘留与刑期的折抵问题,其本质上是根据刑法中的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将罪犯在判罪之前所受到的拘留时间用于抵消应服刑之刑期。
具体而言,若被追诉人被宣判管制刑罚且在这期间已被先行收监羁押,则每日的收监时间可视作同等换算为刑期的两日;
反之,若是被责令拘役或有期徒刑,并且在此前提下已经先行扣留,则此时的每一日的关押将等同于减免一日的刑期。
举例来说,假设某位嫌疑人因为触犯法律而先被关入监狱十日,然后再被宣告拘役三十日,那么他实际上需要服刑的拘役期限仅有二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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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