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可以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施行监视居住的阶段,对于被调查者、被告者若是存在违返相关规章制度的现象,又或是案情的演变使得扣押有关人员成为必要,那么变更强制执行方式为直接拘捕将会是合乎法律条例的行为。
监管居留,作为一项严谨的刑事性强制手段,旨在确保刑事诉讼过程的顺畅与公正。 然而,若在监管期间,犯罪嫌疑人和当事人违反了相关法规,或者案件的发展引起了必须进行拘捕的必要性,则可依法对相关强制执行措施进行调整,将之改为拘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在此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涉嫌犯罪,同时可能被判处重大有期徒刑及以上的诉讼对象,倘若采用取保候审的方法依然难以有效避免以下可能出现的社会风险,那么对他们实施拘捕无疑是必要且合规的:(一)有可能展开新的犯罪活动; (二)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社会稳定的现实威胁; (三)存在可能摧毁、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危险; (四)可能会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 (五)意图自杀或逃亡。 因此,批准或决定拘捕,应该把诉讼对象的犯罪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内容纳入考量范围,作为判断其是否具有社会风险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