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者实施刑事拘留时,应从公安全面宣布相关决定之日起算。
通常情形下,公安机关需出示有效的拘留证明文件,同时明确告知涉案人员所处的拘留状态及其事实原因。 实际操作过程中,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设定为三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一到四天。 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则有可能延长至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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