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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从什么时候开始法条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阶段,或因出现法定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涉嫌犯罪分子实施的暂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开始时间,通常根据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的时刻来计算的。
当公安机关执行拘捕行动时,必须向被拘捕人出示拘留证明文件,并且应该在拘留之后的24小时内展开审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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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