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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30天可以不报捕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刑事拘留30日后理论上是有可能不提出逮捕申请的。
然而,这种情形相对较少见。
刑事拘留制度是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针对直接处理的案件进行调查期间,若遇到了特定法定的紧急情况,针对现行犯罪人或重大犯罪嫌疑者所实施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有力手段。
通常来说,如若公安机构认为涉事犯罪嫌疑人仍需继续滞留监管之下,应在拘留期限结束前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
特殊情况下,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者,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之久。
然而,如果在这30天内,公安机关通过深入侦查获取到的证据尚无法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极其轻微、社会危害性微乎其微等情况,那么他们是有权不提出逮捕申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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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5:5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