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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三十七天有案底吗怎么办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若在刑事拘留满37天但未被最后判定有罪并判处刑期的情况下,是不会产生所谓的“案底”。
换言之,所谓的“案底”,通常泛指一个人以往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记录。
至于刑事拘留,实际上仅属于一种临时性的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完整的刑事制裁体制中的一环。
在被正式刑事拘留其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庭成员理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展开相关的调查工作,同时亦可考虑委托专业律师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以及辩护服务。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员,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如经查证,发现不应采取拘留措施的情形时,必须立即予以释放,并向其发放相应的释放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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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23: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