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环境污染罪刑事拘留多少天有结果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过程中,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其法定时限通常设定为10天。
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该期限可延长至14天。 此外,对于那些涉及流动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严重情节的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最多37天。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将对相关案件展开深入调查,若经审查认定有必要实施逮捕,他们将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并请求批准逮捕。 若检察机关批准了逮捕申请,案件将进入后续侦查阶段; 反之,若检察机关未予批准,公安机关应在收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检察机关。 对于那些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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