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多长时间批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规,对于涉嫌触犯法律者实施拘留之后,批捕的处理期限一般为14个自然日内做出决定;
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犯案或以团伙形式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批捕决定的期限可延伸至37个自然日。 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应对案件展开深入调查,如若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加以逮捕,便需在法定拘留期结束前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并请求其审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确定对已被拘留人员采取逮捕措施时,应在拘留期满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的申请。 在特殊情况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最多可延长至四个工作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以团伙形式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个工作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对其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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