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7天后放人就是无罪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37日之后的释放并不必然表明当事人无辜清白。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强制性措施,其最长期限为我国法律所明文规定的37日。 该期间过后获得释放可能源于诸多因素,例如未能充实完善的证据链条或达不到逮捕所需达到的标准等等。 在此情形之下,案件或许并未就此终结,仍处于调查阶段,若后续能搜集到其他足以证实犯罪事实存在的新证据,那么当事人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请引起足够重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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